IVA債務重組
個人自願安排IVA是什麼?
個人自願安排(Individual Voluntary Arrangement,簡稱IVA),就是我們常說的重整債務,這是在受債務影響而面臨破產危機的一種解決方法。依據香港破產條例第6章第20條所示,如正面對這類財務問題的人士,選擇個人自願安排IVA,乃為香港法律認可的一個債務處理選項。
IVA服務可以重組以上類型的債務
1
代名人去執行及監察有關 IVA 的事項
2
代名人提交一份IVA建議書
3
代名人提交其資產負債狀況說明書
IVA好處
IVA
IVA債務重組好處繁多,如果選擇進行個人自願安排後,申請人不單只可以有效減輕經濟及心理上的負擔,更可避免自身信貸聲譽受到負面影響,甚至失去工作。此外,如債務人的工作為處理資金財產、要具有專業資格、要獲授權或其他公務等,IVA可算得上為最佳的債務處理方法。
IVA申請資格
債務人的收人穩定,欠債數目為超過其月薪十多倍以上
IVA申請資格
債務人的職業或帶敏感性質,而不方便及不能申請破產
IVA的缺點
IVA的缺點
完成IVA還款期所需的時間一般較破產期長(假設破產人與破產管理署署長或受託人充份合作)。
如沒有實際希望可達成 IVA ,閣下仍可能要面對破產訴訟(相關後果已詳列於上一節內)。
如沒有實際希望可達成 IVA ,閣下仍可能要面對破產訴訟(相關後果已詳列於上一節內)。
保留專業資格
現職不受影響
避免背上污名
減低利息
在IVA債務重組中,債務人將委任IVA代名人,然後代名人會按其債務狀況擬定債務重整方案,並向其債權人提出其償還債項的建議,在經過法庭聆訊及頒佈臨時命令後,債權人需要通過其建議書,確保債務人的資產能夠妥善分派給債權人,並在提出的IVA計劃限期內繳還清所有債項。
個人自願安排計劃特色
IVA申請人只要把所有有關檔案全部交齊,大約七至十天內便可獲安排到律師樓作宣誓,我們會在翌日告知相關債權人,例如銀行、財務公司等,這樣可助您迅即避免收債公司、收債人對您作出滋擾。